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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,确保客户的合法权益,解除客户的后顾之忧,树立公司的企业形象和品牌信誉,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《消费者权益保障法》、《售后服务管理标准》和公司的质量方针,公司对客户的服务作出以下承诺:
1.严格按照IS09001标准组织生产。
2.为出厂产品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。
3.自产品出厂之日起12个月内,在客户正常的储运、保养、使用条件下,因产品的制造质量问题而不能正常使用时,提供免费服务。
4.根据客户需求或协议及时提供备品、备件和安装、调试、维修服务及对客户有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。
5.在接到客户质量信息反馈时,在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,并及时处理。
联系方式:
冶金事业部
电话:0513-83333938 传真:0513-83335998 邮箱:stfmxsk@126.com
核电事业部
电话:0513-83620088 83620011 传真:0513-83620098 邮箱:hdb@stfm.cn
能源事业部:
电话:0513-83330958 传真:0513-83335998 邮箱:nyyxk@stfm.cn